日前,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、副主席鄒長新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,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鄒長新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南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鄒長新作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責任編輯:王振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