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經遼寧省委批準,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渤海大學原黨委副書記、校長楊延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楊延東理想信念喪失,紀律意識淡薄,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;拒不執行上級決定,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,利用職權在工作安排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;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,違規經商辦企業;違規設立“小金庫”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,未按規定申報境外存款。
楊延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和隱瞞境外存款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惡劣,影響極壞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楊延東開除黨籍處分;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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